
作者:玉楼笙歌更新时间:2025-06-23 07:38:10
本文将于7月25日入v,当天有万字更新~ 因为大病一场,比利恢复了前世的记忆,与此同时获得的还有已经迟了十八年的奖励。 他获得了钓鱼能力。可是他现在只是个维多利亚时期身无分文无父无母无工作的穷小子,这个能力能让他干什么,钓鱼拿去卖吗?他连个鱼钩都没有。 好不容易捡到废弃鱼钩跟鱼线的比利用丢弃的鱼类内脏做鱼饵,满怀欣喜的等待美味鱼儿上钩,却没想到钓上来的却是一个珠宝! 刚刚得知珠宝全被扔到泰晤士河里压着犯人上岸的福尔摩斯:???珠宝也是能钓上来的吗? 被福尔摩斯发现自己钓鱼技能的比利欢快的成了福尔摩斯的跟班,却没想到自己这个钓鱼技能好像走偏了,鱼是一个没钓上来,全钓出来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被凶手丢掉的凶器,扔到河里的尸体这些也就算了,怎么还能钓上来福尔摩斯的陶制烟斗? 自己最喜欢的陶制烟斗忽然不见了的福尔摩斯:…… ps:专栏有同类型已完结文《福尔摩斯的魔法师》可看。 1.1v1,he,有存稿,开文起日更,除上夹日每天中午十二点更新。 2.原著福尔摩斯,半架空,一切跟原著和历史不一样都为二设。 3.努力看了不少专业知识书,但是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有错误就当二设吧otz。 求一下新文预收~《用福尔摩斯搞基建》和《勇敢鹰鹰,拯救饲主》,喜欢的小天使可以收藏一下~ 《用福尔摩斯搞基建》:诺曼穿越了,穿越到了混乱的架空中世纪,这个时代领主各自为政,肆意压榨手下的平民,时不时还会遇到东征的十字军跟抢劫的强盗。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爹刚死继承了父亲领地的小领主,当他听到马上就有十字军将要路过他们的领地,如果不想被抢劫就要贡献出所有的粮食跟大半金银,诺曼就眼前一黑。 还好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金手指系统,但是这个系统却让他通过抽取人物来抽选自己获得的金手指种类。 一向是个非洲人的诺曼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看着头顶上顶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名字的瘦高男人,诺曼眼前一黑。 果然他抽到的是侦探系统,但是侦探系统要怎么对抗十字军,难道帮助他们破案吗,还没破就先被抓了好吧! 被抽出来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微微一笑:“身为一名侦探,最重要的是高超的武力,这样才能制服各种各样凶恶的歹徒。” 可是现在锻炼身体是不是有点太晚了啊喂! 然后诺曼就看到福尔摩斯画出来的弩箭图纸。 诺曼:…… “有时候没有趁手的武器,就需要自己亲自制作。” 诺曼忽然醍醐灌顶。 侦探需要会骑乘各种交通工具,这样才会方便逃跑与追赶嫌疑人,但现在正好可以让他上马打仗!侦探需要高超的跟踪技巧,才不会被嫌疑人轻易发现,这正适合他带领大家潜入敌人后方进行偷袭! 侦探需要高超的法医技巧,辨别死者到底是被毒死被杀死还是因为内在疾病死亡,这让诺曼可以简单认识各种疾病,知道一些基础的医疗技巧,同样还能获得许多毒药知识! 侦探需要高超的痕检技巧,才能在案发现场发现嫌疑人留下的各种痕迹从而发现嫌疑人的各种信息,诺曼可以利用它追踪躲避敌人或者追踪猎物为自己与领民猎取食物。 果然没有没用的系统,只有没用的人! 看着欣欣向荣的领地,诺曼满意点头。 就是有时候需要满足身为老师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破案欲·望,对方还抱怨:“这个时代的罪犯犯案也太过简单粗暴了,用的最多的毒药居然是砒霜,杀人完全不会掩盖自己留下的痕迹,甚至凶器都藏在自己的家里。” 诺曼:…… 《勇敢鹰鹰,拯救饲主》:从真菌进化而来的魔菌出现,它们能够与濒死的动物共生,让这些动物拥有同属真菌的能力,这种人叫做魔菌共生者。 霁雪也是一名魔菌共生者,他是一只与牛肝魔菌共生的雕鸮,牛肝魔菌提供的幻术能让他轻易隐藏自身,让他能够成为自己饲主寄送重要物品的快递员。 他的饲主名字叫做安暮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只能抵抗真菌与细菌感染的黄魔菌共生者,但他是一名知名的魔菌培育师,培育出各种治疗类魔菌,比如能提高身体强度的洋菇魔菌,抑制有害魔菌提高身体抵抗力的金针菇魔菌,将毒素变成平菇排出体外的平菇魔菌。 但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饲主他死了,因为所有人的不信任,因为有人觊觎他的能力。在发疯的霁雪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但是霁雪重生了,重生到他的饲主刚捡到他的时候。他要改变这一切,他要让所有人都喜欢他的饲主! 但是怎么有哪里不对? “暮雪啊,借一下你家猫头鹰,他比我队员都好用啊。” “暮雪,我看你一直搞研究也没时间照顾猫头鹰,不如就送给我怎么样?” “暮雪,我一定会照顾好霁雪的!” 安暮雪:…… 安暮雪冷笑,搂住忽然变成人形的猫头鹰,看着自家猫头鹰身上长出的子实体,危险的眯起眼睛:“长出蘑菇来了,霁雪是打算向谁求偶?” 浑身一冷的霁雪:“谁都不想!” 更加生气的安暮雪:…… 和福尔摩斯一起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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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卿如尘一生,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无恶不作。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败坏纲常。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教她读书辩礼,教她功法修行,教她爱这万物生灵。 却不曾想,有朝一日,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胜过世间万物。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我就不行!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 但魔之本性,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 只是因果报应,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爱,化作了恨。甜,也作了苦。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与外人联手杀了她。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卿如尘心想,一命换一命,她们两清了。 十七年后,卿如尘复生,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我要带回东林山。谁再进一步,杀无赦。 就这样,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这一次,风翎羽握着她的手,说要长相厮守。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我不是你师父。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 我偏要强人所难。 她拽着卿如尘,将她拽入夜色深处,与她纠缠着,不辨天光,不理岁月,直至地老天荒。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 大的很疯,小的更疯,相爱相杀,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直到你死去,我发现我行只单影,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我跑路十年,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在宅斗和参军之间,选择了遨游星际。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omega名叫楚清漪,传说精神力高达3s,人美心善,出身高贵,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 烫手山芋!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三夜过后,沈黎拔腿就跑。不料她刚道别完,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 沈黎低头,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我送你一程吧。 说是一程,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 — 十年后,一次意外跃迁,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捞回战舰。 旧相识见面,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 沈黎看了一眼,瞳孔地震! 楚清漪笑笑,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和你生的。 沈黎惊悚jpg! 但更惊悚的来了,楚清漪勾唇,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即使这样,新皇还是不死心,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 我讨厌这样。 楚清漪伸手,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语气蛊惑所以,你要不要帮帮我 一起造个反?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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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