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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哦,”
裴乐乐低头看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不禁点点头,转手又拿起旁边的一件礼服,对导购员说,“我想试一下这件?”
“这件也不行!”
可是她话音还没落,季东朗就及时阻止了她。
裴乐乐一怔,呆呆地回头看着他问:“为什么啊?”
“太薄了,我怕你感冒。”
季东朗黑眸一紧,眼角不自觉地瞟向门口。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门口橱窗上模特穿的那件低胸礼裙就是他家裴乐乐挑中的“宝物”
了。
他怎么能容忍他家小媳妇在众人面前裸露出那道该死的沟!
那个地方明明只有他才可以看的好不好!
“再搭一件皮草就好了嘛,”
裴乐乐刚想冲他无所谓地一笑,却发现他的眼忽然间犀利起来,她不由得攥紧那件衣服,向后退了一步,小声嗫嚅说,“再说了,会场里面不是有暖气吗?”
呀呵,还敢顶嘴!
越想越觉得不满,季东朗不顾裴乐乐怨念的眼神,当机立断地从她手里横刀夺爱,然后随手从旁边的衣服架里拉出一件全方位无毒害高领短袖长裙及踝的礼服,不由分说地递到了裴乐乐的手中:“这件好看,我喜欢这件。”
“这件好看?”
裴乐乐不情不愿地接过那件礼服,低下头细细打量着手里的裙子,样式是很简洁大方,连颜色都是清清淡淡的香芋紫,可是相比其他那些,这件衣服的裁剪、设计会不会太简单了些?
“真的,特别好看,我就喜欢这件,我喜欢的你也一定喜欢是不是?再说了,我家乐乐身材这么好,一定穿什么都好看!”
看出她眼底的犹疑,季东朗很快揽住她的腰,将她连哄带骗地推进更衣室,末了还亲亲她的额头以示鼓励。
他的目光柔和无比,裴乐乐忍不住脸颊一红,羞涩地点了点头。
出来的时候,季东朗正坐在沙发上看杂志,裴乐乐有些扭扭捏捏地提起裙角,朝他走过去,小声说:“真的好看吗?是不是太端庄了?好像不太适合我呢?”
“我不觉得啊,”
目光很快被她吸引,季东朗阖上杂志站起来,拉着她的手让她在自己面前转了一圈,确定没有任何裸露火爆的地方后,他才心满意足地一笑,“这件衣服穿在你身上才漂亮。”
不过
他微微蹙眉,盯着她的胸前,这件衣服到底还是紧身的,将怀孕后的她衬托得越发玲珑有致。
怎么他之前都没有发觉,她进来越发丰腴了呢?不行,等到晚上他一定要亲自验证验证才好
看他微微发呆,唇角还渐渐浮起一抹奇怪的坏笑,裴乐乐疑惑的扭脸,问道:“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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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