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丸子炒饭更新时间:2026-04-18 02:37:01
云滢是教坊司有名的美人,万寿节上的一曲掌中舞艳惊四座,引得皇后兄长茶饭不思,一定要抬她入府做妾室坊中姐妹人人钦羡,可云滢却并不情愿。上辈子这个讨要她的男人虽给了她锦衣玉食,可行事极为卑劣,最喜欢作践这等窈窕美人。皇后向来仁和,但任凭这女子三番四次哀求也不愿收回成命这个美人容色倾城,将她留在宫中还不如送给兄长眼瞧着皇后吩咐侍女将她送出宫去,外面忽然有人山呼万岁,云滢咬了咬牙,最终赌了一把,将目光放到了九五至尊的身上宫中的嫔妃都知道官家虽然待人宽厚,但最不喜后宫女子哭泣可是渐渐的,御前稍有姿色的宫人都开始以啼泪妆为美,争相效仿那罪魁祸首被他欺负得呜呜咽咽,“她们化啼泪妆同我有什么关系,官家不过是想个新的由头来欺负我罢了”榻上的天子褪去了白日里的清贵淡漠,他将美人的螓首轻抬,俯身一吻“阿滢哭得如此可怜,不妨再大声些”一开始,他只是看着这个泪眼婆娑的小姑娘有些心软后来他同样有了卑劣的心思,喜欢日日将她弄哭,再将人哄回来再慢慢地,她走进了他的心里,成为他余生唯一的纵容与偏爱*陛下朕舍不得她受别人的委屈,但偶尔又忍不住想把她欺负哭阿滢陛下,你这样很容易失去我的表面正人君子实际上的皇帝VS哭包任性偶尔还有点小心机的小腰精陛下喜欢欺负人的属性觉醒在后面 窈窕美人(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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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已经对她倾诉了千万次。 她心里似苦还甜,对上他那双盛满了担忧和感慨的眼睛, 心中的悸动与欢喜并不比他少半分。 孩子的哭啼声已经止住了,云滢被皇帝握住的手稍微动了一动, 她需要用力才能发出轻微的声音:“官家,你快去瞧瞧它呀。” 她用尽力气, 在鬼门关走上一个来回才生下来的孩子, 圣上瞧都不瞧, 实在是叫她生气:“你不看,我还要看的。” 圣上这才有心去瞧一瞧阿滢与自己刚出生的孩子, 他的声音微哑, 同往日大不一样,那是长久未曾饮水外加心绪过激才有的, “宜则, 让乳母把孩子抱过来给娘娘看一看。” 其实这本来应该一把孩子收拾好就抱到她身边的,但是圣上与贵妃的模样实在是叫他们没办法像是往常那样齐声恭贺,当然往常也不会有皇帝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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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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