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共方更新时间:2025-06-23 04:00:03
没有谁会预料到丧尸爆发的这么突然。为了自保打开隔壁阳台门的庄子殊,却捡回了一只正在饿着肚子摆烂的咸鱼丧尸邻居。他不由困惑的挠了挠头。一只丧尸到底该怎么饲养呢?丧尸邻居:“嗬嗬”(来点吃的!)庄子殊捏着手里的猪肉指了指邻居他家的零食柜,表示:我要这个丧尸邻居:“嗬嗬”(来点吃的!)庄子殊:我就要这个!丧尸邻居:“嗬嗬!”庄子殊:这个!!脑子不是很聪明的丧尸邻居终于败下阵来,吃力的搬着自家的零食往铁门拖。等得到食物投喂的丧尸邻居填饱了肚子,摆烂般往阳台的榻榻米上一窝,得了,这下谁也不要理了!肚子一饿,他又爬起来把铁门敲得“叮呤当啷”响,你明白吗?我要吃饭了!但其实他最想吃的还是给他投喂的那个人啦。丧尸邻居其实很好说话,庄子殊决定让他明白有的人是不能咬的——比如他自己。作为一只人性化的咸鱼丧尸,怎么能够做出咬人这种凶残的事情!可是到底要怎么教会一条天天准时准点晒日光浴的咸鱼呢?当第一回他直接用手拿着肉递给丧尸邻居的时候,邻居扑上来绕过了肉直奔向他的胳膊。庄子殊面无表情的给了他一棍子。“嗬……嗬嗬”咸鱼丧尸赌气捂着头缩回了角落的榻榻米里,并且很有骨气的不肯再理会他了。于是庄子殊断了他一天的粮。第二天,他收获了一只在榻榻米上高位截瘫的咸鱼,咸鱼咧着牙冲着他“嗬嗬”直叫。庄子殊冲他竖了个大拇指,夸奖他非常有骨气。然后断了他第二天的粮。第三天,高位截瘫的咸鱼变成了眼泪哗哗敲饭碗的咸鱼。庄子殊笑眯眯的第二回用手拿着肉递了过去。丧尸邻居没有一丝犹豫,非常从心的再次扑向了他的胳膊,又收获了一棍子和一天的饿肚子体验卡。第四天,不等庄子殊再把肉伸过铁门,咸鱼就非常懂事的一把捏过了猪肉,碰也不想碰到他身上的一丝肉了。人心险恶!咸鱼终于学会了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庄子殊短暂的咸鱼训练日常也终于圆满的画上了句号。一个末日饲养咸鱼丧尸的逃灾小日常。末世空间坏心眼受X馋嘴咸鱼丧尸攻内容标签:欢喜冤家异能末世现代架空搜索关键字:主角:庄子殊,宋驹┃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如何养好一只咸鱼丧尸?立意:不要摆烂!努力奋斗! 丧尸爆发后我养了一只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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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壑面上不无担忧, 他言辞间尽是恳切,“平城这里大,人又多, 怎么也会比你们那儿安全的。” 他完全是出于好心, 但这个问题庄子殊他们早就已经想到过了。 萧壑看着他叹了口气,随后镜头缓缓的移动了起来, 固定在一个位置后突然前后翻转了过来, 小院儿外,街上是成群结队的丧尸们正在分着猎杀的肉块儿进食。 一个又一个丧尸的脸上不再有末世之初的戾气和凶残恐怖的模样,最多像是群不太聪明的病患正在找东西吃。 “你也看到了,我们这儿的丧尸其实已经和半人没什么区别了,任把它们丢在这儿,心里多少总是有些不安心, ”庄子殊迈出步子踏上了老树藤的藤条, 由它带着自己往田间而去。 那里是他种了稻谷和一堆蔬菜水果种子的地方, 庄子殊打着个手电筒,让萧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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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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