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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杀我两次了![穿书

作者:来个上上签更新时间:2025-12-20 08:32:33

原书名《穿到末世文拯救偏执反派》—已开段评睡前,宋年看了一本被朋友疯狂吐槽的末世文,剧情还不错,看到最后结局反转如她所愿,反派最终杀了男女主,毁灭世界,宋年为此兴奋的一宿没睡,然后她就猝死了。系统告知她,救赎陈殃,让她放弃毁灭世界的念头,从而拯救世界,便可以重生复活。  宋年尔康手:哒咩,你说的陈殃不会是小说里那个反人格,偏执极端,冷漠自私,杀人如麻,心狠手辣,最后毁灭世界,和所有人和丧尸同归于尽的陈殃吧?系统:对哒。  宋年:...  卖个屁萌啊!  宋年抗议:反派那个悲凉惨烈的身世背景,她就应该毁灭世界,你凭什么阻止人家放弃梦想?!  系统:没办法,现在这社会都要求发扬真善美,而且你不想复活重生吗?  宋年:....  为了重生,宋年只能攻略反派陈殃,因陈殃过分“优秀”,攻略难度极大,系统送了她三次重来的机会。  第一次机会:宋年被陈殃吸收,成为了使她异能更加强大的养料。  第二次机会:宋年惨遭陈殃背叛,陈殃为保自身将她推入丧尸潮里。  第三次机会...  系统看着比陈殃还疯癫还恐怖的宋年,陷入无尽的沉默。  宋年杀红了眼:“来啊!谁特么不会做反派啊!都给老子死!都别活了!”  陈殃苦口婆心劝道:“冷静些,这世上还有好人的。”  宋年撸起袖子:“你特么也有脸劝我?!”  陈殃羞愧低头:“...” 你已经杀我两次了![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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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杀我两次了![穿书》17第 17 章

啃噬的体无完肤。 宋年一次次对陈殃付出想要拯救她的“真心”,却都被陈殃一次又一次亲手毁掉。 她理解陈殃承受了太多非人的欺骗和伤害,可那些又不是她干的,凭要把恶意付诸于她的身上,然后残忍的杀了她? 系统送给她三次重生机会,宋年本以为会是在救赎陈殃的过程中遭遇末世的侵害,结果两次...整整两次都是陈殃杀的她!! 哪怕穿进小说之后宋年的心脏病没有带进来,不然宋年非得被气到心脏病发作直接嗝屁的程度。 如今宋年只有最后一次机会,她选择了重生的时间节点是主角救陈殃的剧情节点的前3个月,这是系统能够投放的时间节点中最早的。 系统好奇她为什么提前这么长时间进入小说剧情? 是不是要提前去救陈殃?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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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