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何仙咕更新时间:2026-04-13 06:37:15
打工人平平无奇的一天,小暑早起出门上班,门外却出现一位不速之客。女人红发红衣无风自动,张扬似火,额间一点朱砂,连瞳孔也是幽幽的深红,貌美近妖。小暑:cosplay?女人广袖拂过,小暑扑通跪倒,双手被迫捧高。对方微微一笑,纤纤玉足落于她掌心,昂首睥睨,“凡人,你的王回来了。”小暑:起猛了。*烛龙,传闻中的半神,据说开眼为昼、闭眼为夜,神通广大。自称是烛龙的红衣女人搬进了小暑的家,住她吃她喝她,还迷上小龙虾。“低贱水族,也敢在本王面前称龙……吧唧吧唧,人间竟有此等美味。”小暑驱赶不得,不情不愿与她同住一个屋檐下,起初以为她们只是短暂的同居关系,待缘分了结,对方自会离开。直到有一天,小暑发现,这条贪婪的母蛇每晚都偷偷爬上她的小床,蛇身与她紧紧绞缠在一起。“无耻!下流!”小暑谴责。冰冷猩红的蛇信扫拂过小暑的脸,红发女子撑身在上,嗓音低沉喑哑,“凡人,可愿献祭于本座。”小暑:“不愿意。”*成为女王祭品的第n天,小暑四肢健全,五脏俱在,只是夜夜受刑,苦不堪言,常常以泪洗面。每每夜幕降临,女王俯视着面前这具年轻的身体,“本王的祭品,今日依旧如此美味——”女王攻/轻松有趣/日常下本要写的:《十年挚友把我写进颜色小说》,求收藏文案:一大早,陈默就收到好友发来的颜色小说截图,她抬腕看表,才八点。[你欲望很强。]红笔勾画出重点,好友将截图二次发送。[看清楚,主角是你的名字。]陈默起初以为是巧合,直到她发现主角身高、发型、穿衣风格,包括眼尾小时候调皮留下的疤,都跟她分毫不差。小说是五年前写的,作者未签约小透明,文笔这东西见仁见智,但内容实在劲爆——书里说她能把人做晕!陈默沉默了很久,转脸望向身边熟睡的某人。她的挚友,许愿。*许愿几年前写了本颜色小说,不为获利,纯个人爱好(满足臆想),后来开始工作再也没管过,几乎快忘了这事。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收到巨额打赏,读者真诚私信:[怎么不写了?]许愿抽空继续更新小说,奈何年龄渐长,有些力不从心,无法满足读者需求:[江郎才尽,抱歉。][没关系,我可以帮你。]读者却回答。帮我,怎么帮?许愿正百思不得其解,挚友为她端来热茶,从后半拥住她肩膀,“忙什么呢,还不休息。”*陈默对许愿不是没动过歪心思,可她向来谨慎,只怕一步踏错,万劫不复,她们连朋友也做不成。试探着迈出第一步,许愿懵懵懂懂,抗拒软绵绵,陈默也不曾明示。她会照着书里写的,那些场景和姿势,跟她全部实践一遍。也实在好奇,许愿到底会不会被做晕。 请叫我女王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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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普通人百灵跟她们一起出门,几人在路口分别, 小暑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 “我们终于住到一起了, 可以一起出门上班了, 可是却不在一个方向,以后也不能一起工作了。” “重点不是我们已经住到一起了吗?”百灵拉着小暑的手,左右晃晃, “下班, 周末, 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一起玩。” 小暑仔细一想,“也是。” 茍富贵, 毋相忘, 她转头问阿鼓:“可以把百灵也变成妖怪吗?我想跟她一起。” “啥?”阿鼓手拢在耳朵边,“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百灵大笑, 随即摇头, “可是我不想变妖怪, 也不想有什么特异功能, 这样平淡的普通人的生活很好。” “好吧。”小暑嘟嘟嘴巴。 “...
祝衍一闭眼一睁眼,成为陌生星系陌生星球上的一名网瘾青年。原主沉迷游戏,猝死家中。祝衍引以为鉴,打开门走出去笑死,根本出不去!文盲出门做什么?是游戏不好玩还是游戏不好玩?祝衍扔掉原主玩的各种射击竞技类游戏,精挑细选出一个看起来很休闲的游戏。启动别人玩游戏,是打怪采草做任务走剧情,他玩游戏学习,找人聊天。新认识的大哥是个酷哥,却非常强迫症,每次都要纠正他的发音和语法,还会用他那带金属质的声线给他重复一遍。祝衍大好人啊!然后强迫捆绑不撒手。大半个月后,祝衍交流无碍,为防沉迷,果断与酷哥解绑,开始自力更生。自立没两天,在他查游戏攻略查科普不管做什么,他的屏幕都会挂掉。然后光屏上会不停刷出一句话我能解答,问我。我能解答,问我。祝衍?黑客痴汉?哦不,是黑客酷哥。虽然酷哥冷冰冰,却有一颗爱他的心。祝衍没忍住,跟酷哥搞起了网恋。直到联邦安全局上门抓他。祝衍星际时代,网恋犯法吗??接档文求收藏你不要过来啊!异世安晓死了。好消息他穿越了。坏消息他好像成为了一名祭祀品,被人哭哭啼啼地抬进山洞。安晓还愣着呢,抬他进来的人一脸恐慌地跑了。他什么情况?一转头,对上一条比成年壮汉粗盘起来比他还高长了角的巨型类蛇生物。还吐着信朝他探首。安晓啊啊啊啊啊啊啊你不要过来啊安晓被一条巨蛇圈圈叉叉了。等他醒来,山洞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朴实无华的山间住宅,还有一名酷酷的一米九大帅哥给他做饭给他水果帮他穿衣服。安晓呼,只是做了个噩梦啊。酷哥虽然不爱说话,但对他基本予取予求,要啥给啥,要去哪就去哪,连水果都给他切块喂到嘴边就是晚上凶猛了点。在言语不通的异世界,酷哥给了他满满的安全感。安晓咳,搞基就搞基吧,又帅又能干的男人哪里找?抱着认真生活的态度,他努力学习语言努力融入男人的世界。奇怪的是,他越来越胖,肚子越来越大。他觉得自己该减肥了。直到有一天,他家那位酷哥撕开衣服,当场变成一条比成年壮汉粗比他家房子还高的巨蛇。安晓两眼一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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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
CP柔弱古典美人VS狠辣铁腕权臣侯府嫡女沈沅生得芙蓉面,凝脂肌,是扬州府的第一美人。她与康平伯陆谌定下婚约后,便做了个梦。梦中她被夫君冷落,只因陆谌娶她的缘由是她同她庶妹容貌肖似,待失踪的庶妹归来后,沈沅很快便凄惨离世。而陆谌的五叔权倾朝野,铁腕狠辣的当朝首辅,兼镇国公陆之昀。每月却会独自来她坟前,静默陪伴。彼时沈沅已故多年。却没成想,陆之昀一直未娶,最后亲登侯府,娶了她的灵牌。重生后,沈沅不愿重蹈覆辙,便将目标瞄准了这位冷肃权臣。韶园宴上,年过而立的男人成熟英俊,身着绯袍公服,佩革带梁冠,气度镇重威严。待他即从她身旁而过时,沈沅故意将手中软帕落地,想借此靠近试探。陆之昀不近女色,平生最厌恶脂粉味,众人都在静看沈沅的笑话。谁料,一贯冷心冷面的首辅竟帮沈沅拾起了帕子。男人神情淡漠,只低声道拿好。无人知晓,他惦念了这个美人整整两世。大腿随便给她抱他亲自为美丽又脆弱的蝴蝶编织了安全的网,静等着她落入他的圈套。小剧场1某日陆谌被街边牌坊砸了头,故而他忆起前世往事。沈沅死后,陆谌心肝如被摧折,方知真正所爱到底是谁。故而陆谌登临侯府,觉她退婚后难以出嫁,他放下面子再来求娶,性情柔顺的沈沅定会应下。这时,侯府外又停了数量装着聘礼的车马,气度凛然的首辅大人也迈进了朱红大门。陆谌此时还不知晓,他即将就要唤前世之妻一声婶母。小剧场2国公府的下人皆知,夫人沈沅最畏雷雨。每逢下雨,会犯心疾,而最是沉稳淡定的首辅大人便会紧张。见一变了天,就往府里奔。一贯仪容峻整的权臣,官服被雨浸湿都不顾,赶忙将柔弱捧心的妻子搂护在怀。陆之昀与美人额抵着额,低声安抚她情绪不哭了沅儿,我回来了。亦知,只有他,才是能救她的那味药。(1)前世今生都是1V1SC,今世女主先婚后爱,男主暗恋成真破镜重圆。(2)男主出场32,女主19,年龄差13岁,甜宠文,苏文。(3)男主开场即满级大佬,偏执疯批不是好人,但是个宠妻狂魔。(4)渣男二焚化炉级别追妻火葬场,直接扬了。PS第一章作话附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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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叶付出两辈子的努力爬到世界最顶峰,后为了寻找失踪的师父们,不得不前往陌生世界,谁想刚刚到达外星就变成了社会最底层。曾经所修炼的魔法不能再使用,玩家技能也被冻结。眼看他们一家就要成为社会最底层,所有人都能在他们面前秀肌肉,不但有人嘲笑他这个一家之主是个弱鸡,更有人敢打他的木木的主意。王叶爆炸了!听过知识就是力量吗?现在爸爸就让你们看看爸爸的肌肉有多粗壮!大概是他太优秀了,通过与他绑定的元宇宙钥匙,他收到了一份来自世界意识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