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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 甲胄

作者:芝士葡萄冰更新时间:2026-03-27 20:57:10

2025年11月27日周4入(倒)v,倒v章节从21-52雪松作为当世最强,为了镇压魔尊,死在众人眼前,没有人认为他还活着,但他们都不知道的是,雪松在系统的帮助下,秽土转生了他毫不犹豫选择重走一遍当年路,顺便挖出当年为自己准备的遗产只是出了一点小小的状况——取东西的时候被人看见了,看见的人大惊失色:他的留影为什么对你这么温柔?他知道拿东西的人一定是你?你们认识?反杀怪物的时候被看见了,看见的人大惊失色:你杀死怪物的那一招怎么那么眼熟?这不是仙尊的成名技吗?他从来没有教过任何人!你怎么会?你是他徒弟?挖出自己院子里埋下的酒,看见的人大惊失色:仙尊从来没说过这里还有酒!你怎么知道?你和他一起埋的?你们如此亲近?偷偷喝自己喜欢的酒,看见的人大惊失色:他喜欢的酒都和仙尊一样?他在偷偷祭奠仙尊吧?绝对是吧?感情这么好吗?喝醉后躺自己的小房子,看见的人大惊失色:这房子根本没钥匙,只有仙尊留下来的阵法限制,除了本人,没有人能进去,你居然畅通无阻?你们睡一起?怪不得他不许别人进!你是他道侣?雪松本人:……怎么说呢,我就是那个本人众人:够了,你一定是太过思念导致精神错乱,还是好好休息吧!(转过身)(擦眼泪)真是极致纯粹的感情啊!(哽咽)雪松:你们究竟在哭什么啊?(摔)预收:《我和马甲真没在一起》雪松穿越到末世,灵魂一分为二,变成了当世最强多系异能者和无异能阴暗自私胆小怕事拖后腿废物,系统告诉他,他最好在维持人设的前提下,保证存活,否则灵魂就永远破损为了活下去,他只好努力,只是事情出现了一点小小的偏差——他用异能者靠近废物,旁观者大惊:最强者怎么会注意到这个废物?他们什么时候见过?他们居然认识?那个废物勾引了最强者!为了安全,他把废物安置在异能者的安全屋,旁观者神色诡异:事情发展到“最强者巧取豪夺,金丝雀笼中啜泣”了?为了澄清没有金丝雀那回事,他把废物带出安全屋,旁观者啧啧感慨:小金丝雀的腿一直在抖,站都站不稳,为了求最强者把他带出来,昨晚费了很大力气吧?为了避免再被人误会,他把废物塞回安全屋,旁观者一脸了然:最强者吃醋了,连多看一眼他家的小金丝雀都不让,还真是喜欢啊!雪松气笑了:我们真没在一起! 我对马甲真没有非分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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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 甲胄》第103章完结

事,知情的人, 就算去排查, 大约也不会直接关掉,可以拖延一些时间。 至于外面的想要进来的魔修, 大概率就会被大阵拦在门外, 到时候宗门内部检查,说不定就能把埋伏在宗门里的魔修查出来, 那他们的里应外合就做不到了! 危险系数直线下降!安全很多!既然如此,现在就去好了。雪松想清楚了之后, 立刻开始了行动。 他也不需要准备什么, 准备太多, 万一掉地上被人发现了, 那和直接暴露身份也大差不差,所以他给自己施了个隐身术, 就直接去了。 路线他还记得, 而且越走越清晰,逐渐也回忆起来怎么去怎么回,速度也稍微慢了一些,这样声音不会太大,也免得被人发现。 巡逻的人是一直都有的,驻守的人也有, 但是巡逻的人不会每时每刻都在入口处,驻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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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