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咸鱼翻面煎更新时间:2025-06-22 23:35:54
[黄芥末蜂蜜风味的德国小熊,甜口带辣口的,踢球风格偏向贝肯鲍尔,全场自由人的后卫,主要建设一下早古两大家庭,一个青春风暴92班,一个麻辣烫impart。]主业是卖面包,副业才是踢足球的小熊,是被弗格森抢回来的(划掉)捡回来的(打钩)。每一个搭档过的队友,都曾对格尼·施穆茨,留下过这样一句评价:“先天天赋全点化形,相处感觉略通人性,你问他除了踢球,还会点啥?”格尼迷茫:“点什么,点菜?叫我,是准备开饭了吗?可现在不是吃饭时间。”(严谨的日耳曼小熊)[是的,他听不懂人话,你最好别问。]这家伙出道就在英超,英语听力考过两位数,教练组开party庆祝。呆梨话一共掌握三句:“你好。”“我遇到了点困难。”“麻烦好心人报个警,把我送回家,必有重谢。”鉴定完毕,可以生存,所以,毅然决然的被卖去了呆梨∽转会:曼联→ac米兰小熊只是忘点语言天赋了(qaq咸鱼出品制造的时候,不小心全倒给了隔壁的尤崽∽真的不是鱼偏心,鱼尾巴打滑了。)好消息,母语说的不错,可以中德混合着吵架,坏消息,在英超和宜家踢球……这边吵架不用德语也不用中文[食用须知:小熊是成男体,有胸有腰的那种,标准大中锋身材,坏消息,踢的是大中后锋,有点坏习惯(?)单亲家庭,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家庭,妈妈是黑发黑瞳有点意大利风情的美人,性格也比较偏呆梨,赛马骑师退役,小熊和妈妈很像,疯狂,自由,梦想,上进,小熊比较隐晦,毕竟掺了一些老德的血,不是沉重风格,鱼只走搞笑路线。] [足球]这只后锋小熊是你家俱乐部掉的吗?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格尼和贝克汉姆的关系,好端端的变得坏起来,加里和格尼的关系,却坏端端的好起来了。 让曼联众人不由自主的感叹,这个世界真疯狂,至于好到什么程度,“老特拉福德长公主”给了小熊近身照顾自己的机会(?)。 无法理解年轻若汁狗崽子们的脑回路,基恩寻思:“这他爹的算哪门子关系好。” 他有点把这个当欺负了,作为英超著名的“莽汉”,曼联脑袋瓜子,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方式,少年是个对曼联没用的家伙,不归自己管,现在对曼联有用,自己得管着他。 怎么说呢?等同于小熊变成了曼联的财富,作为看守财宝的大恶龙,保护家产,恶龙有责,家产之间也是不能够互相伤害的。 可在其他人看来就是关系好啊,以前是菲尔和贝克汉姆,现在是菲尔,贝克汉姆和格尼。 ...
...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