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没人可以阻挡我

作者:夜夕岚更新时间:2026-02-12 02:40:42

母亲出了飞机事故,父亲抢救无效离世,医保不给报销,医院至今还追着要钱。  洛杉矶大火带走了唯一的房子,房产税依然要照交不误,可保险公司拒不赔偿,家里存钱的银行还很巧地破产了。  卖血回学校的路上,莱斯塔特不幸被流弹击中,当场眼前一黑——  然后被绑定了一个移民系统,穿越到了哥谭。  “……不是这给我干哪来了?这还是米国吗?韦恩集团的保险居然真赔偿啊?消防栓里也真的有水,甚至还有义警维护治安……老天,这哥谭的死亡率可比纽约低多了!”  “系统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没人能!阻止我!移民哥谭!”  ***  为了成功移民,莱斯塔特努力做任务攒积分,但出于各种缘由,他总是因为积分不够导致被遣返,演一集倒霉熊又濒死了才能再穿越过来。  莱斯塔特终于悟了——老老实实攒积分是没办法成功移民的!他得走歪路子了!  义警:“我知道你想通过和当地人结婚来移民,已经跟大家都求婚一圈了……但跟小丑求婚会不会太过了?”  底线成谜的莱斯塔特:“谁让你们都拒绝了,反正能结婚就行,万一小丑会感觉有趣就答应我呢?说不定因为政治正确还能加分……”  “但是跟精神病结婚,你那个移民系统能过审吗?”  “……实在不行我就启用planb,就是可能有点不择手段。”  考虑到莱斯塔特是个不少同行都应该进监狱的生物学家,义警很警惕地问。  “有多不择手段?”  “潜入卢瑟实验室,把我基因塞进去,跟超人和卢瑟一起生个孩子,我就不信孩子都有了还要遣返我。”  “——你这也太不择手段了!快住手啊!!!”  阅读指南:  1、无cp,不谈恋爱,文案只是展示一下主角灵活的道德底线。  2、主角原生世界为某美剧,经历为虚构,如与现实人物事件等有雷同纯属巧合。  3、本文哥谭设定偏中早期,没那么多诅咒,社会风气2010年左右,人设挑我喜欢的版本杂糅,轻松文所以不会苦大仇深。 [综英美]没人能阻止我移民哥谭!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人可以阻挡我》18第 18 章

比哥谭最烂的时候还要烂好多倍。 人无法想象自己认知之外的东西,他终于悟了。 沉默半天,红罗宾才终于艰难开口:“……这样说的话,哥谭警局确实还行。” 他真的没想到,有一天他居然对着哥谭警局谦虚成这样子,还要担心伤害到别人。 不过莱斯塔特心很大,或者说早就接受了现实,完全不会因为对比产生什么负面情绪,很自然地又开始吹蝙蝠侠:“还是多亏了韦恩先生愿意在这方面多多资助。” 毕竟美国警察干活卖多少力气,全看当地的经济水平。 富人区警察的工资,跟穷人区肯定不一样,富人区还能额外给美国警察协会捐钱呢,穷人有钱捐吗?加上对穷人的罚款都弥补不了差距! 穷社区的警察连防弹衣都要自费,你就看他有没有动力好好工作吧! ...

热门小说标签
热门小说推荐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