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过渡更新时间:2026-03-17 02:18:06
季映然被困雪山,顺带捡了一头狼,雪狼毛发蓬松柔顺似瀑布,金瞳闪烁如星河当然,最主要的是手感毛茸茸,实在爱不释手好巧不巧,雪狼也是这么认为的,它在巢穴门口捡了个人类,容貌勉强合心意那就收下当个奴隶好了对此,季映然毫不知情,沉迷撸猫中,哦不,沉迷撸狼中“大尾巴狼,好可爱!好喜欢!”雪狼抽回尾巴,斜睨她一眼,嫌弃的同时发出威胁低吼然而,等到人入睡后,雪狼又会凑过来,轻蹭人脸颊、脖颈,标记气味获救时,雪狼正巧外出,季映然跟随救援队离开,匆忙间甚至没来得及和它告别本想着以后有机会再回去看它,可这个有机会一耽搁就是大半年后来,隔壁搬来了个新邻居,金瞳白发,美得惊心动魄美人赏心悦目,只可惜不大好相处,看人的眼神格外不友善就算了,还总是一脸被始乱终弃的怨气季映然泛起嘀咕:这新邻居怎么和我家狼狼长得有点像?直至某天,美人再按捺不住,将人逼至墙角和自己之间“你当初抱着我,摸了我肚皮179次,耳朵188次,脑袋319次,尾巴407次,“身上我的味道都快溢出来了,还想跑去哪?”季映然愕然,随即一阵好笑,居然还计数,这头狼有够离谱……但很快,她笑不出来了,颤抖地软靠在她肩头,眼尾泛红,神思涣散间痛并思痛果然,野外捡的狼不能乱摸“不是很喜欢摸尾巴吗,现在怎么不摸了,”雪狼眼底翻涌着暗色,贴在耳边的声音低哑“谁叫你用手摸了……”【傲娇毒舌雪狼x温柔直球人类】 困雪山后,被雪狼投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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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挽留,并没能阻住白衫女子的离去,她来去如风,不受任何牵绊,也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物所留住。 她走了,而她这一走,又是数年。 再见时,是下一个三十年,很漫长的时光,对于刚修炼入门的狼而言,三十年很久,很久…… 可30年的等待,却没有换来多长时间的重聚,白衫女子总是这般来去随意,每次前来都需要间隔很久,每次来时都只停留一小段时间。 她仿佛只是抽时间,只是来看看它是否安好,看过之后便会走。 狼一开始还对此颇有微词,可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 狼知道这个人会隔二三十年出现一次,会出现那么一小会,之后便消失不见,她很忙,忙到似乎只有二三十年才能抽出一点点时间来看看它。 之后的几百年里,一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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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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