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十贰点更新时间:2025-12-22 16:15:20
【默认双洁/互攻均匀】「已完结互攻文《金丝雀失忆后反攻了》预收文《世子今天躺下了吗?》、《为了钱,我不择手段》」秦榷十八岁的时候,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给自己买一束花。然后结束自己了无生趣的一生。恰好,楼下花店正式开业。秦榷揣着一把零钱,去了新开的店。店铺的老板是个美人。眉目含笑,眼尾的泪痣栩栩如生,说起话来轻言细语,仿佛摆在橱窗里精致的瓷娃娃。久违的。秦榷感受到了身体的燥热。皮下的血液跳动,大脑充血。当着男人的面,最原始的欲望侵蚀着他那理智,身体雀跃,一同他失了控的心脏,千言万语,最后化为匆匆转身离去背影。当晚,梦境糜烂。悸动冲破荒芜,他对一个男的动了心。他开始视奸花店老板,开始不断试探性接近,最后,打造了一个独属于他们的牢笼。“你喜欢我吗?”“喜欢我就跟我回家,好吗?”“我会保护你的。”娇养守则:1.花店老板喜欢浅色的内裤。2.花店老板不喜欢雨天,讨厌打雷。3.花店老板讨厌和人触碰(坏习惯,得除了秦榷)……痴汉x偏执互攻,扭曲,bt【新文接档,古耽互攻】《世子今天躺下了吗?》【世子x暗卫/互攻/轻松小甜文/爆发式的爱意x隐忍不发的爱意】谢府七子六女,各个心怀大志,誓死报君,唯有第七子谢炎立志躺平享乐。弱冠那一年。谢炎被赶出谢府,名为历练。碎银几两,一个奴仆,谢炎被丢到了城外。谢炎不可置信,跪在地上,朝远去的背影大喊:“爹,你回头看看你的好大儿,我还能抢救一下!”一边奴仆沉默如石像,往边一挪,闭眼凝息。谢炎一侧头,阳光正好,可耻的,他被迷惑了心智。一个奴仆,比他一个世子还好看……这合理吗?—历练有点苦,江湖不好闯。闯祸了,谢炎大喊:庄初!被欺负了,谢炎大喊:庄初!喜欢了,谢炎大喊:庄初!一天天的,庄初庄初庄初……甚至把人压在身下了,也在喊庄初。庄初捂着心跳,脑海里想的是:从未见过如此聒噪之人,好像吓到自己的心脏了。—心悦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呢?谢炎不知道。只知道,他想把所有的东西捧到庄初的面前。不仅是那一颗真心。还有他。所以,谢炎笑得肆意,敞开怀抱,对庄初说:“庄初,你来一次吧。”——避雷:1.花店老板把小变态当狗训,小变态是披着狗皮的狼,俩人都存在性格缺陷,尤其是小变态,疯狂迷恋花店老板2.补充一点,秦榷不是万人迷,身心都洁,1v1!!!3.反转再反转,小变态精神不好,容易伤人伤己4.吃一口阴间xp5.看文是为了娱乐身心,不合适就叉掉我,么~ 阴湿男鬼被反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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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去,一阵又一阵的风, 秦榷以为他会被宋邺唠叨,然而,并没有。 宋邺只是他将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了下来, 给他穿上, 然后, 什么都没有说,牵着他回家。 秦榷敛眸,大衣将刺骨的寒风隔绝在外,握着他的手是暖的,他就这么被牵着,不用担心会不会走错路, 因为宋邺在。 他会带着他走上正确的路。 也会帮他看着路上有没有绊人的石头。 — 见完家长后, 秦榷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叛逆。 宋邺早上去公司前, 同秦榷说, 要多动动,三楼有健身房。 然后,秦榷窝了一天,甚至午饭都没有吃, 在房间里打游戏。 回到家后,听管家说了后,他端着饭去了卧室, 秦榷这才吃了晚饭。 入冬了,屋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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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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