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廿乱更新时间:2026-03-24 15:51:09
江忆岑出生于清代末的封建家族,跟祖父读过八股文,念过四书五经,自小与另一个家族的小姐订婚。可留过学思想先进的未婚妻却与他退了婚,对方委婉地表示他太一板一眼,思想古板且无趣,和他在一起必定不会幸福;后来,他经历了战乱,散尽家财只为救人于水火之中;再后来,他加入组织,命陨于任务中。原以为死亡就是终点,却未曾想到,这是新生,只不过他回到了封建又开明的家族中。封建是他被家族送去联姻,开明是他的联姻对象是个男的。-南书熠放荡不羁爱自由,做事随心所欲,天天因各种事件上热搜头条,称他为纨绔也不为过。南家为了让南书熠收敛心性,强行给他塞了个联姻对象。结婚前,他不屑地和朋友吐槽:“嘁,老子这辈子都不可能跟一个男的睡觉。”结婚当天,他的联姻对象宛如个民国少爷般端坐在他面前,只见他唇角微微上扬,笑不露齿,十分得体。他轻声唤南书熠一声:“先生。”南书熠身体微顿,他理了理因不耐烦而扯歪的领口,站得笔直端正。江忆岑想,好不容易生活在没有战乱的年代,能安然无恙的活着,怎么样都行,称呼他的联姻对象一声“先生”又何妨。从民国来到这里,他真的走了很久很久。他不知道,南书熠后来一直为成为一个合格的“先生”而努力。多年以后,江忆岑认为前未婚妻说的不对,他的人生过得也不算太无趣。-这一个民国受穿越到现代遇到攻的故事,先婚后爱。-------接档文:《穿到古代给皇帝当猫》陆眠是一名现代牛马,连续工作四十八小时后还要陪朋友去博物馆看某个朝代皇帝特展。“萧予谨为人残暴冷酷,杀人不眨眼,武断专横,刚愎自用,在位期间杀了数百名文官,最终被兄弟篡位,落得了个五马分尸的下场,是史上死得最惨的皇帝……”在隔壁导游激情讲解中,陆眠意外猝死。醒来后发现,他穿越到了一个名为大晋的朝代。好消息,他是个拿着微薄薪水的小官,不用风餐露宿。坏消息,他晚上会变成猫,他主人就是未来会被五马分尸的大晋皇帝萧予谨!陆眠:……完球。-大总管为了解新皇头痛症状,特地寻来了一只狸奴。这狸奴好生奇特,白天一直睡,晚上却很精神,会在新皇身边上窜下跳,沉闷无趣的日子变得有趣起来。批阅奏折太晚,它会叼着他的衣角朝龙床方向走,唤他早睡;半夜有刺客,它会起来提前将他踩醒;生病了,它会去太医院寻太医;他想,这小玩意儿还挺通人性,反正宫里不缺它那口饭,好好养着。直到有一天,这小玩意跑不知哪里去,便再未归来……新皇震怒,翻遍了整个皇宫,处理了一批宫人!-与此同时,他发现刑部新来的小官长着一双灵动的猫眼,跟他新养的狸奴长得很相似。新皇问这名小官:“你叫什么?”陆眠膝盖颤颤:“……”完了,萧予谨昨天下旨砍了几个官员,不会轮到他了吧?好在新皇放过了他。当天夜里,陆眠急匆匆化成猫身返回皇宫,并叼了张纸条,送到新皇手上。【陆眠是好官,不要杀他。】新皇捏着他的后脖颈:“这陆眠莫不是你在外头的主子?” 从民国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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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两家都默认联姻,谁都不认为他们需要像常规夫妻一样需要婚假和蜜月,包括他们自己。而江忆岑是完全没注意现代人结婚后需要做点什么,在他的所了解的流程里,婚已经结完了。 他现在更忧心的是上班这件事。 按照他的计划,他应该在公司慢慢学习,充分了解现代公司的运作规则之后,他再利用手头上的资金开公司创业。 可谁会想到南书熠出其不意来一招,一声不响给他扔下一个炸弹,打得他措手不及。 江忆岑知道南书熠在帮他,若是他反悔再去跟对方提他只想去普通岗位学习,要一个过度时间,那完全辜负了南书熠的好意,反过来想,南远是个大公司,去大公司学习也未尝不可。 在这个新世界,一直对他释放善意的只有南书熠,他不想让对方失望,只盼船到桥头自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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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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