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乔柚更新时间:2025-06-23 07:01:08
【正文第三人称,狗血但he】 我在仙门成名之时,他已经是恶名满天下的修魔奇才。我俩巅峰汇聚,于无尽海打了十天十夜,他打碎了我的内丹,我捅穿了他的灵府。 谁也没占着便宜。 他被魔界护法捡走,闭关百年,重新出山,成了人人闻之色变的新任魔主。 我拖着病弱残躯,隐姓埋名,在一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里苟延残喘,只余几年好活。 再次见面于人声鼎沸的修真盛会,无数故人都已经认不得我,他却一眼认出,毫不犹豫朝我拍来一掌。 啪叽一声,我被打的吐血三升,直接晕了过去。 睁开眼睛,他脸色难看地站在我身边:“你怎么成了废物?!” 我一边扯着拉风的肺咳得天崩地裂,一边没好气翻白眼:“如你所愿,我要死了。” 他不信邪,千辛万苦找来我遗失的佩剑,非要我再跟他打上一场。我被逼无奈接过来,又听当啷一声,昔日故剑重重砸落在地。 他瞳孔震惊,我坦然无畏。 不错,我如今连剑拿不稳了。 我早已认命,他却不肯服气,疯了一样给我灌无数仙门补品,寻无数奇人异世为我疗伤,还顺手灭了当年害我满门的仇人。 我有些感动:“你对我这么好,不会是喜欢我吧。” “放屁!”他神情扭曲:“我只是想光明正大再打你一顿!颜惊玉,你要死只能死在我手上!” 我的死期越来越近,他焦急地夜不能寐,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我吃得香睡得甜,每日巡视魔宫,招魔逗妖,懒洋洋地静待死期来临。 距离死期还有一年时间的时候,我看到他失神的坐在屋顶发呆,便站在楼下张开双臂:“喂,抱我上去!” 他看了我一眼,一改往日凶狠残暴的态度,一声不吭地伸手将我招了上去。 我稳稳坐定,依旧贱兮兮的叫着他特别不爱听的小名:“廖小美,我真的要死了,你不要再白费……” 话音未落,这位恶名在外的一界之主,忽然垂首低眉,泪如雨下。 我:“……” 不是,我好好练功还不行么?争取死前重回巅峰,跟你打个痛快! 喂喂喂,别哭了啊…… 陨落明月x残暴骄阳 *受是真的变成了废物,攻也是真的想杀受。*有先x后爱情节,狗血向,角色均非完美人设。*理性讨论情节,请勿纠缠上升,见删。预收:《豪门社畜不干了》 何毓秀自幼生在金家,长在金家,外面人都说他是金家的二太子,比金煦这个亲生的差不了多少。 只有何毓秀知道。 小时候金煦吃奶粉,他是抱着奶瓶的屁团子。 大一点金煦学自行车,他是在后头吭哧喘气的那个 上了学金煦把女孩气哭,他是上赶着去赔礼的那个。 好不容易金煦出国留学,他还是跟随开车照顾对方生活起居的那个。 终于终于,两人都成年了,他到底还是没逃掉给对方当助手的苦逼命运。 金煦办公室摸鱼打游戏,他扶着自己重度近视的黑框眼镜,炫着咖啡熬着大夜,把厚重的文件去繁就简,做成方便理解的汇报发给对方。 如此一年又一年,何毓秀转眼到了奔三的年纪。 意外昏倒在办公室里的第二天,何毓秀从医院出来之后查看了一下自己的余额。 痛定思痛,向金煦提出了辞职申请。 金煦轻描淡写:“驳回。” 何毓秀问他:“你是不是没我不行?” “……” 得到了签字之后,何毓秀像是脱了缰的野马,第一件事就是跑去上了一夜的网,然后再去唱了一夜的k,甚至还青春飞扬地谈了个虽迟但到的恋爱。 就在带小男友回家的那天晚上,却发现一辆熟悉的大黑车停在自家楼下。 金煦脑袋上缠着纱布,目光落在他和小男友交握的双手上。 何毓秀:“哦,介绍一下,这是我男……” 金煦朝小男友伸手:“你好,何毓秀青梅竹马的男朋友,高中就同居了。” 何毓秀:? 幡然醒悟纨绔子弟x放飞自我打工社畜 宿敌哭着求我不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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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寂静无声。 不止是因为明泽林的话, 还有一个原因是两边忽然走出来了两个东西,一边是身姿庞大的血兽,仙门之人面面相觑, 不敢置信那凶恶而非丑陋的血兽竟然是来自壶天颜府。 而另一边的孔洞里面, 则唧唧飞出了一只毛还没长齐的幼鸟, 它头顶的一小撮羽毛已经变成了一个半指长的揪揪,这次, 不止是仙门,魔族也纷纷直起了身体。 “凤, 凤凰……” “怎么会有凤族?!” “廖忱抓了一个凤族?” “凤族不是早就死绝了吗?” 此起彼伏的声音里,明泽林和齐慕方倒是很镇定,前者道:“它是仙君和魔主收的义子, 名唤归羽。” 凤族素来是羽族之长,归羽,便是取自羽族归来之意。 齐慕...
身为一个佐樱黑的读者,穿成小樱怎么办?当然是要跟二柱子离婚啊!可是看着现在才六岁的二柱子,她陷入深深的思绪。她是要先将二柱子搞死,然后被岸本的亲爹满门抄斩。还是先转头去按着主角跟他结婚,省略你追我逃好几百集祸害整个忍界的剧情,提前进入你我他都幸福的大结局?啊,好纠结。叮,你的系统已经到账。什么系统?是一拳崩碎忍界,还是抬脚吊打斑柱大筒木?或者能回家了?亲亲,我是一款专注推进佐樱感情的恋爱系统哦。滚球吧你个邪教,她就是饿死了,被人打死了,都绝对不可能再吃佐樱这一口饭。那,要不一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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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薛庭笙在解霜台上和宿敌生死决战,险胜,终将那望棠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斩于剑下。小少爷临死前却忽然拽住她衣领,沾了血也依旧妍若春花的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我要死了,只可惜了我腹中你的亲生子,要和我一起下黄泉了。薛庭笙???薛庭笙起于微末,醉心剑道,自入杀道起不是在决战杀人就是在决战杀人的路上,无师无父无手足,生理知识基本为零,突然得知宿敌怀了自己孩子,而且还要死了,她慌得一批,四处求仙访药,费尽心思终于复活了沈南皎。她握着沈少爷的手,露出了自入道以来最温柔的表情从此以后我们往日的恩怨一笔勾销,你只管安心养胎,万事有我。刚被救活柔弱不能自理说了实话就会被薛庭笙一拳打死的沈南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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