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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津成语

作者:今雾更新时间:2025-06-23 08:20:02

沈青棠跟许今野是两种人。一个是家教严格生长出的乖乖女,模样气质样样要出挑,做什么都被要求做到最好。一个是世家浪荡公子哥,肆意浪荡,离经叛道,身边的人来往更迭,不见他用过几分真心。  沈青棠很早就知道他,远远在球场见过,他投了个漂亮的三分球赢得全场喝彩。看球的女生不少,拿着水,想给他却又不敢。少年太过亮眼,以至于靠近,都担心不够资格。  室友多次说,“许今野这样的,不喜欢乖乖女。”她嗯了声,没反驳。在纵情驰骋过后,夜晚路灯下,她套着不合身的男士外套,光落在少年的两肩,许今野轻扣了下她的额头,勾着唇角,有些坏,“好学生。”“今天再教你点别的。”*许今野在motogp这样顶级赛事上夺冠,赛后采访时,记者注意到他手腕上的樱桃发圈,问他是不是女朋友的。他低头,笑了下,指腹摩擦着小樱桃,道:“这个啊,骗来的。”后来,有人撞见许今野的后座上是沈青棠,他俯身,捏着她的下巴接吻。沈青棠抓着他的衣服,睫毛颤了下。听许今野哑着嗓音讲:“沈青棠,你一点也不乖。”“接吻的时候要闭眼。”许今野也没想过,这辈子会栽在沈青棠手里。栽就栽了,他乐于认命。【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博尔赫斯下本开《炽烈》沈烈在见陈静安第一眼就动了心思。  南方女孩,远黛秋眸,将牌桌上的筹码输了个干净时,仰头看向身后的男友,唇畔含笑,“怎么办,害你输光了。”  吴侬软语,娇的过分。  陈静安听男友提起过沈烈,纨绔二代,一副黑心肠,手段了得,衣冠楚楚的混球。  的确是。  第一见面,他目光轻浮,道:“他配不上你。”  雨夜里,陈静安目睹男友劈腿。  在她身边停着黑色宾利,沈烈隐匿在阴影里看不清脸,只丢下一句:“想清楚就上车。”  她上车,湿透的衣服堆到脚边,她讽刺道:“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  带着淡烟草味的外套套上来,指尖点着她左胸口的位置,沈烈笑,“肤浅了不是,爷要夺的是这儿。” 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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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津成语》77 高中6 全文完

宴无疑是长辈准备,订婚戒是沈青棠许今野自己挑选,之后的过程繁杂,结束时两个人都是很蒙的状态,除了手指上多的戒指,好像没什么其他特别。 来参加的也是周淇陈塘胖子共同好友,周淇尤为感叹,全程磨牙,她一直认为沈青棠是遭到哄骗,而哄骗这种单纯少女的,不是别人,真是人面兽心的许今野。 “我要是个男人,我非得跟你争不可。”周淇眯着眼,从齿缝里挤出话来。 许今野居高临下,轻飘飘扫过一眼:“那也没戏。” 那是从头到尾全方位的否定,声音平淡,更像是没将她放在眼里,周淇气不过撸起袖子就要跟他试试,被胖子象征性地拉住,道:“你说说你惹他干什么,今天他大喜日子,咱们就不跟他一般见识。” “你也听到他语气有多猖狂了?”周淇伸腿,恨不得踢他身上,但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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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