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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说的话,顾淮安还是相信的。
可是,一听他说起和裴乐乐的未来计划,顾淮安便不快侧过脸,将烟放在唇边又狠狠吸了一口:“你真正想过的日子?我还从没听你说起过,你真正想过的日子是什么样的。”
丝毫不介意他语气中的挑衅,季东朗倒是坦然地一笑,淡淡道:“你当然没有听说过,在你眼中的我,这大半辈子都是为了西子而活。
其实我也有自己的梦想。”
顾淮安凝眸,像是第一次认识他般细细打量着他:“你的梦想?”
季东朗笑道:“这是未来我和乐乐要共同实现的梦想了,所以,我当然只会说给她一个人听。”
他说着,满意地看了眼他一阵绿一阵白的俊脸,而后黑眸微微一眯,慢慢收起笑容“在实现这个梦想之前,我得先去见一个人,处理一件事。”
顾淮安忍不住问他:“什么事?”
其实,他也大概猜到了一些。
“一件还没有过去的事。”
季东朗掐了眼,远远地扔开,黑眸里微微一黯。
“等一下,”
见他转身,顾淮安突然叫住他,而后斜眼,扬了扬手里的一个文件袋,“我这个人从不收别人的人情,尤其是你的人情。
作为交易,我把这个东西给你。”
季东朗略略蹙起眉,抬起手匆匆打开袋封:“这是什么?”
顾淮安抬眸,黑俊的眼眸深深望着远方:“这是大哥最近这段日子出入哥特的照片和录像。”
季东朗闻言,迅速将里面的东西取出来翻看了两眼,在确认无疑后,他不禁讶然道:“你怎么拿到的?”
要知道,顾淮南潜伏那么久,一定会处处小心的,怎么能轻易让别人抓住把柄?他自己也曾偷偷调查过顾淮南,可是结果都一无所获。
他想不明白,顾淮安是怎么做到?看来,这些年,他还是小瞧了这个小子。
满意地看着他眼里的赞叹,顾淮安微一扬眉,笑得春风得意,可那笑容里却多少有一丝莫名的刺痛:“没有利爪的老虎怎么能让猎物屈服?”
再怎么说,那都是他大哥。
第九十四章
季东朗也跟着失笑,他抬手看了看腕表,忽然道:“麻烦你帮我送乐乐到会场,告诉她我稍后就到。”
离宴会开始还有三个小时,应该还来得及。
闻言,顾淮安忍不住扬起唇角,不怀好意地一笑:“把她交到我手里,你放心?”
“我对你不放心,但是我对她放心,”
季东朗说着,宠溺地望了一眼裴乐乐的方向,仿佛漫不经心地说,“你也一定有很多话想对她说吧,作为兄长,别怪我没给过你机会。”
他说着,忽然又郑重其事地加了一句:“当然,你千万别多想,只是饯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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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