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祝君龄更新时间:2025-06-23 06:28:04
宋家找到了真正的小少爷,得知儿子住在荒村,靠着勤工俭学上了大学,宋夫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连忙派人去接小少爷。那荒村偏僻,宋家人过去的时候车都开不进。好不容易走进了荒村,登时就被两个白灯笼吓得一哆嗦。隐约还能在门缝里看到偷窥的红色眼睛。给他们开门的是个老婆婆,花白头发,一双眼睛浑浊不已,进门就问他们要不要喝汤。门里的黑暗随着开门声悄悄退去,隐约却可以看到攀爬在头顶的黑色发丝以及角落里不详阴翳。宋家人度过了惊心动魄的一晚上,第二天接走小少爷后连滚带爬的离开。自打知道宋家带回了亲儿子,知道点内情的都在看宋家和这真少爷的热闹。哪知没过一段时间,宋家却相继爆出问题,转瞬之间大厦倾覆。一时间,看热闹的和不看热闹的都惊了。-沈榆小时候被人偷走,然后扔到了荒村里替人挡了灾祸。好在大难不死,被好心的家人照顾了。虽然孟婆婆熬汤很难喝,白叔叔喜欢吐舌头吓他。但是他还是喜欢大家。当然,最喜欢的还是容与哥哥。可是容与哥哥有事情,去了人间,沈榆只能去外面找他,却有一群奇怪的人跑到他的面前说是他的亲人。可是他们各个张牙舞爪,身后的影子狰狞,咆哮着想要咬他。晚上睡觉的宿舍也不安分,叮叮咣咣的,总是闹出不小的动静。室友是什么娱乐圈的,回来的时候背上压着重重的阴影。村子外面好像也没什么不一样啊。啊,有一点不一样,小怪物可以打败它们。 真少爷是荒村小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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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恶鬼越来越多以后,容与感觉自己周身的力量越来越强, 而当那些力量到达了一个临界点, 甚至不用他出手,面前的鬼便被震碎。同时,他的脑海中也出现了一些原本不存在的记忆。 他的身份, 他来到人间的经历,以及,他遇到沈榆的一切。 那年,冥府刚装上监控, 就正好拍到了沈榆被抛弃的一幕,本来冥府这边打算报警, 让人间自己来处理, 却不想沈榆那边忽然遇到恶鬼大面积聚集。那些都是活了许久的厉鬼,一下子全都涌到了一个小孩子身边,自然不对。守着监控的人立即将这件消息上报了上去。 按理来说, 这事情不该容与出手, 也没有必要。但是沈榆太特殊了。 在冥府还未赶到的时候, 那群恶鬼便对小孩发动了攻击,想要抢占他的身体。可没想到,等进了沈榆身体之后,却迎来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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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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