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酌夏更新时间:2026-01-03 22:57:26
十七岁的明玺最讨厌夏凌霄。二十七岁的明玺却和夏凌霄成为了夫妻。一觉醒来,十七岁的明玺变成了二十七岁的明玺,看着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明玺以为自己在做噩梦:“你怎么在我的床上?”夏凌霄睡眼惺忪,软绵绵地窝进他怀里:“抱着我睡。”这个人,夏凌霄,狼心狗肺的公主病!高中那三年,明玺载她上学,给她补习,帮她打水,替她值日,连用卷笔刀削铅笔这种随手就能做的小事也要他代劳!——结果呢!明玺睁开眼睛前还在梦里发毒誓要和夏凌霄老死不相往来。现在夏凌霄却说:“搞什么?失忆了?忘了你当初是怎么要死要活求我做你老婆的了?”明玺:“我?求着你?”夏凌霄打开手机,播放结婚录像。她穿着圣洁的白婚纱,捧着一束花,而他哭得满脸是泪,深情告白——我爱你明玺受到了惊吓。做梦的吧。我怎么会爱上公主病?!*以丈夫的身份服侍了一段时间夏凌霄,明玺渐渐接受现实,心如死灰。没办法了,他这辈子注定要做公主的奴隶。然而又一觉醒来,明玺回到十七岁。离高考还有半年,老婆还是死对头。真是上天眷顾。明玺想,只要以后他躲夏凌霄远远的,就不会沦落到结婚的地步了。那么问题来了。明玺想,夏凌霄不跟他结婚会跟谁结婚?夏凌霄不做他的老婆会做谁的老婆?夏凌霄不做他的公主会做谁的公主?当然,他也不是很在意。只是有一点,一点好奇而已。 我怎么会爱上公主病?!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困得睁不开眼,让助理把设备装到车里后便径自回了酒店。 等电梯的时候回复了两个小时前明玺发来的晚安还有几条未读消息。 叮一声,电梯门打开。 夏凌霄刚一进去,还没刷电梯卡,就有一个穿着黑色外套戴着鸭舌帽的男人紧跟着走进来。 夏凌霄一怔,旋即笑起来:“搞什么啊,cos变态男?” “这你都能认出来?我特意在里面穿了一件毛衣和一件卫衣。”明玺说着从衣领处拉开外套,露出遮遮掩掩的下半张脸和过于臃肿的卫衣:“热死我了。” “所以你这么晚跑来干嘛?明天不是要去南城吗?” “就来看看你啊,看看你忙到何等地步,四五个小时不回我微信。” 夏凌霄有点理亏。她当然没有忙到四五个小时不看手机的地步,只是今天的...
...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
...
...
...